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邇來常常接獲民眾來電洽詢,他的車子每次都有按時定期檢驗,為什麼還會收到牌照稅之欠稅通知單﹖

該處說明,多數人誤以為車輛要繳完使用牌照稅,方能通過定期檢驗,而事實上,現行法令並無特別規定強制車輛必須繳完使用牌照稅後才准驗車,車輛參加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是否完稅仍須以使用牌照稅繳稅證明為憑。

該處特別呼籲車主,欠繳繼續行駛使用,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追繳本稅外並處1倍以下罰鍰,請車主注意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處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可向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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