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所屬稅捐處與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共同承受義務人某建設公司所有本市6筆道路土地,首創跨區域合作之佳話,締造稅捐機關、執行分署及義務人三方互利新局面。

高雄市政府說明,該建設公司滯欠全國地方稅捐高達0.52億,高雄市稅捐債權就占了0.27億,其名下財產本市14筆土地,歷年來經執行分署進行多輪次拍賣程序,仍無人應買,為突破此一「無法拍定不動產」之僵局,解決高額稅捐債權之存在,便與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多次溝通協商,針對高雄市6筆應徵收未徵收之道路用地,依債權比例共同向高雄分署申請承受,抵償義務人積欠兩地方政府沉痾欠稅二仟多萬元。

高雄市政府表示,這次本市稅捐處與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跨區域合作,不僅可減輕義務人之負擔,讓稅捐債權獲得清償,亦同時解決地方政府因預算短缺無法徵收道路土地之困境,而執行分署也圓滿達成執行任務,一舉數得,創造互利互惠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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