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接獲民眾電話質問,為何沒收到稅單,卻收到高雄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郵差於遞送稅單時,如民眾因上班、出門…等原因不在家,致無人收取稅單,此時,郵差可將稅單寄存於郵局,並作成送達通知書黏貼於門首或置於信箱以為送達。

該處進一步說明,稅單寄存郵局之日即屬合法送達,不論民眾到郵局領取與否,已發生送達效力,逾期未繳納將加徵滯納金,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即移送強制執行;因此,該處貼心提醒民眾,如看見郵局的送達通知書,請儘速到該局領取稅單並依限繳納,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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