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7年地價稅將自11月1日開徵,繳款書預計10月24日委託郵局寄發,繳納期限至107年11月30日,請民眾記得在期限內繳納稅款。

 

該處特別提醒,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以網路取代馬路施政目標,民眾如在今年9月底前已完成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地價稅稅單,或是辦妥轉帳繳納,將不再收到紙本文書,並與紙本稅單同步於10月24日寄出,請多加留意電子郵件信箱。

 

若民眾未收到今年地價稅稅單,可於開徵期限內,以自然人憑證至該處網站「107年地價稅開徵專區」,申請以電子方式補發繳款書,或利用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繳稅,或向任何稅捐稽徵機關或撥打語音電話02-27455880申請補發紙本稅單,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