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趙小姐來電詢問,若將住家用房屋改裝經營民宿,房屋稅稅率會改變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核課,住宅改作經營民宿使用,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惟若屬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坪),以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未合法登記之民宿,屬違規經營行為,以實際供民宿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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