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份開徵,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止,稅單在3月底前寄送,請民眾務必留意。

 

民眾除可持稅單至全國各金融機構、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以利用以下管道繳納稅款。

1.便利商店繳稅:每筆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2.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請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

3.電話語音轉帳繳款:可透過信用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扣款。

4.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轉帳方式繳稅。也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使用上述4管道繳稅者,自104年3月27日起開放至5月2日前繳稅,5月1日至5月2日屬逾期繳納案件惟不加徵滯納金。若逾期繳稅,每逾2日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也就是5月3、4日繳稅將會加徵1%滯納金,5月5、6日繳稅將會加徵2%滯納金。如對使用牌照稅有相關問題,可撥稅處電話741-0141轉27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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