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3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因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1日),請各位納稅人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哦!

該處進一步指出,為符合現今繁忙社會需要,納稅人可以現金、即期支票、約定轉帳、自動櫃員機轉帳、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等方式向金融機構繳稅,繳納稅款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也可以向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稅。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請大家於期限內繳納地價稅款,如徵期內仍未接到繳款書或不慎遺失者,請就近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或可透過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補發當期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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