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因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2日),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高雄市東區、西區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補發。

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外,亦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委託轉帳納稅;或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也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超商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限2萬元以下),請於102年12月4日24時前繳納。12月5日起需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並按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全數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另外,特別提醒納稅人,若以委託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必須於扣款日12月2日預留應繳地價稅額之足額存款,以備轉帳繳納稅款。

民眾對於地價稅核課等如尚有疑義,得以電話或至鳳山、岡山、旗山分處洽詢,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