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來電詢問,該公司每月簽訂很多承攬合約,除了逐筆貼用印花稅票及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外,有無更簡便之繳納方法。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公私營事業組織如書立應貼印花稅票之各項憑證繁多時,可向所屬各分處申請印花稅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後之憑證,以2個月為1期,於每年單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稅款繳納後並填具申報表申報。
 

該處進一步說明,科技日新月異,提供多元e化服務已是大勢所趨,所以民眾如已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可至官網(https://www.kctax.gov.tw)申請使用網路申報,自行列印申報表及繳款書完納後,即完成印花稅彙總繳納申報,讓您不出門也能報繳印花稅,輕鬆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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