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祝您2018新年快樂、吉祥如意,3件小叮嚀提醒您:
一、 本年度各地方稅之開徵日期:使用牌照稅4月1日至30日、房屋稅5月1日至5月31日、地價稅11月1日至30日。
二、 請於期限內繳納稅捐:收到各稅繳款書後,請於期限內繳納。若未收到,請來電或到鄰近稅捐分處確認投遞地址並申請補發、也可持自然人憑證至4大超商(統一、全家、ok及萊爾富)i-bon機台自行列印小白單繳納、或以網路線上申請繳款書。逾期繳納者,每超過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稅捐處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請如期繳納俾維自身權益。
三、 繳款方式多元且便利:推薦您辦理「轉帳納稅」,由金融機構自動扣款,轉帳通知及完稅證明將郵寄至通訊地址讓您輕鬆掌握繳稅狀況,再也不擔心忘記繳納而受罰。另外,也提供4大超商(2萬元以下)、晶片金融卡、ATM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信用卡以及各金融機構之代理公庫等繳稅方式,相當便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