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只要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並完成載具歸戶及設定匯款帳戶,一旦發票中獎,除以電子郵件主動通知,獎金自動匯入帳戶,並可免繳納印花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中獎獎金在250元(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應依印花稅法規定,按中獎金額千分之四,繳納印花稅。但如果民眾消費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並事先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完成設定獎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不僅自動幫您對獎,中獎後又免至郵局大排長龍,更重要的是還可免繳印花稅,真是省時省力又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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