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6年地價稅於11月份開徵,民眾收到稅單時,請仔細核對下列記載內容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儘速向該處所轄各分處查對更正:
一、 繳款書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地址、課稅土地坐落、面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等資料。
二、 「稅地種類」區分為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若列示錯誤(如符合課徵特別稅率之土地,列在一般土地項下),請先檢視是否尚未提出申請或逾期(9/22後)申請,如果已於期限內申請核准而有誤載情形,請即向該處所轄各分處查對更正。
  

該處進一步說明,繳款書正反面列示繳稅方式、稅額計算公式、滯納金計算表、轉帳納(退)稅宣導及注意事項,幫助您瞭解地價稅核課內容及節稅撇步,善加利用繳款書,是維護您權益的最佳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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