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星期四)截止,因地價稅係按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因此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即使有多筆應稅土地,僅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民眾可在收到繳款書後於繳納期間內選擇任一方式繳納:
(一)現金繳納: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二)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請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
(三)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請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之限制。
(四)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利用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電話6碼地區請撥41-6666或41-1111,服務代碼166#)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
(五)信用卡繳稅:使用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
(六)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QR-Code行動條碼連結繳稅服務網站轉帳繳稅。
(七)以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至健保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登入「地價稅線上查繳稅系統」連結繳稅服務網站轉帳繳稅。
(八)以自然人/工商憑證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小白單),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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