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太太最近買了一間房地,各持分1/2,李先生為了節稅,馬上向稅捐處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但不久後收到核准公文,卻只核准土地面積的1/2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充滿疑惑打電話至稅捐處詢問?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當夫妻共同持有房地若僅夫或妻一方提出申請,僅能就提出申請一方持有面積適用,故夫妻雙方都要提出申請,經核淮後全部土地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該處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一般稅率為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相差4倍以上,務必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始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期適用。民眾除臨櫃、郵寄申請外,更可利用本處網路(網址: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24小時即時申辦,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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