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健全本市娛樂業稅籍及掌握業者營業狀況、覈實查課遏止逃漏,自106年7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進行娛樂稅全面清查作業,清查對象包含已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之營業人及未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而有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供人娛樂之營業人。

清查範圍包含電影院、KTV、小吃飲食店附設卡拉OK、舞廳舞場、網咖、電玩、娃娃機、搖搖馬、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該處表示,清查期間承辦人會配戴識別證至各營業場所訪查,提醒凡經常提供依規定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否則遭查獲除須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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