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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該處房屋稅繳款書除了繳稅外,還具有申請書功能,可申請事項如下:
一、 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二、 變更投遞地址。
三、 納稅義務人姓名或身分證字號記載有誤申請更正。
四、 申請當年度房屋稅課稅明細表。
五、 申請使用電子稅單。 
六、 代替「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納(退)稅。
七、 申請使用電子轉帳繳納通知及轉帳繳納證明。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只需填妥欲申請之項目後,免貼郵票寄回所轄分處即可辦理,既簡便又迅速,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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