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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今(104)年房屋稅寄發迄今已一個月,民眾若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房屋稅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者,應於限繳日(6月1日)前,盡速就近向所轄分處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免因逾期繳款而加徵滯納金。

 

稅處提醒民眾,除可以電話口頭申請補發稅單外,可至該處網站申請補發。繳款書雖無法以網路傳送,仍會盡速以郵寄方式予以補寄。

 

目前房屋稅繳款方式很多元,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可就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或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臨櫃繳款(郵局不代收),還可以利用ATM自動轉帳、電話語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或利用QR-Code以信用卡或金融卡等方式繳納稅款。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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