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本(104)年期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原繳納期限5月31日截止,因5月31日適逢週休例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1日(星期一),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為便利民眾繳稅,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外,稅額2萬元以下,也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現金繳納;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電話語音轉帳,以及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稅。

 

本年期房屋稅繳款書新增QR-Code行動條碼繳稅,可利用APP行動裝置掃描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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