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4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止,請記得繳納,以免逾期繳稅被加徵滯納金,如果沒有收到稅單,請向稅處消費稅科或就近至各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民眾除可持稅單至全國各金融機構、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外,每筆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另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及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稅等方式進行繳稅。

 

稅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可以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即可將納稅義務人的繳稅資料自動帶入網路繳稅服務網(https://paytax.nat.gov.tw),民眾僅需填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資料,即可完成轉帳繳稅,迅速又方便。提醒您,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先洽各發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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