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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徵期至4月30日止,凡於103年1月31日前辦妥約定帳戶轉帳繳納稅款的民眾,請於4月30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供繳納期間截止日,由約定帳戶內直接扣款代繳使用牌照稅款。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辦理約定帳戶轉帳繳稅,是一種安全又便捷的繳稅方式,只要於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當年度開徵2個月前申請,填寫轉帳約定書並蓋妥存款人印鑑章後寄回該處,自當年度起,即可利用約定帳戶代繳稅款,且不收取手續費,請民眾多加利用。民眾如有疑問,請撥稅捐處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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