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因工作繁忙,常忘記按期繳納稅款而被加罰滯納金或受處罰鍰,長期約定轉帳納稅是您繳稅最佳的選擇。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每年固定開徵稅捐計有: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省時又方便。欲申辦轉帳納稅,可攜帶存摺及開戶印鑑章至稅捐處全功能櫃檯填寫「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款約定書」,或利用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稅單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填妥資料並蓋存款帳戶『印鑑章』後寄回稅捐處,即可完成轉帳納稅手續。免支付任何費用,繳納期限最後一日才扣款,不會有利息損失,亦不必顧慮逾期繳納受罰。

稅處提醒民眾,轉帳納稅的約定,依規定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請。因此102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欲辦理轉帳納稅之民眾,請記得於8月底前向稅處申辦。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洽詢:總處﹙0800-726969﹚、岡山分處﹙0800-005506﹚、旗山分處﹙0800-7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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