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現行小額退稅已免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稅捐稽徵機關會主動退還。若您有重繳或溢繳之稅款時,為方便兌領,並節省徵納雙方填發及兌領退稅支票之成本,義務人可選擇採用直撥退稅方式退還稅款。

稅處說明,目前地方稅退稅一般係以退稅支票退還,惟退稅支票有效兌領期限為自開票日起1年內,如有遺失需向銀行辦理掛失止付,申請補發手續複雜又麻煩,且需至金融機構兌領。建議民眾採用直撥退稅方式退還稅款,主動提供納稅義務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倘納稅義務人為公司或行號時,則提供該公司或行號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退稅款便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中,安全又便捷。

若您有地方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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