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2年房屋稅單已於4月24日寄出,繳納期限自102年5月1日至102年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利用房屋稅繳款書所載繳稅方式:(一)現金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二)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三)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四)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五)信用卡繳稅,於繳納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稅處進一步表示,民眾若無收到房屋稅繳款書,請就近向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各分處、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各分處或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轄區內(合併前高雄縣)各區公所(旗山區公所除外)申請補發房屋稅繳款書。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總處及鳳山分處: 0800-726969;岡山分處 : 0800-005506;旗山分處: 0800-761002,將由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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