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退稅支票有效兌領期限自開票日起1年內,如有遺失需向銀行辦理掛失止付,申請補發手續複雜又麻煩,建議民眾選擇直撥退稅將是一個迅速安全又貼心的方法。

稅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有重繳或溢繳稅款時,可提供納稅義務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倘納稅義務人為公司或行號時,提供該公司或行號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申請採用直撥退稅方式退還稅款,退稅款便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中,安全方便又可靠。

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稅捐單位不會以任何方式通知民眾利用ATM轉帳領取退稅款,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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