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02年2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展開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主要查核對象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土地及農業用地等,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

稅處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的重點除了核對設立戶籍及有無供營業使用外,更運用國稅局的租賃所得資料查核出租情形;對於停車場用地已變更使用或兼營汽車美容等情形,已不符合適用特別稅率用地規定,亦列為清查重點。至於減免稅地清查的重點則是以非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為主,另加強查核農舍變更與農業經營無關使用之土地。

 稅處特別呼籲,如有未按原核定使用之土地,請速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分處申報,以免經查獲受罰。土地所有權人如有接到查獲違反特別稅率、減免稅地或農業使用等規定的通知函而有異議時,請於30日內申復;如有需要,稅處會派員複勘。若您對相關問題還有任何疑間,可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稅處將派員竭誠為您服務及解說,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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