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西區稅捐稽徵處提醒您,101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人於繳納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二處並表示,爲方便民眾利用下班時間補發地價稅繳款書,101年11月30日延長服務1小時,至18時30分止,提供補發101年地價稅繳款書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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