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處表示:近年來國內汽車旅館業頗為盛行,各地汽車旅館林立。該處特別指出汽車旅館業為了滿足消費者住宿需求,於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之電視,仍須課徵娛樂稅。
  
稅處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將會被處以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未代徵的娛樂稅,除要追繳外,並按應納稅額處以5倍至10倍的罰鍰,該處於近期內辦理娛樂稅籍清查,特別呼籲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業者,儘速至稅捐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遭受處罰。

 

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該處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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