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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處表示:經營電影院、舞廳(場)、KTV、MTV及卡拉OK視聽歌唱設備、電動玩具、小鋼珠、電動彈珠檯、網路電腦遊戲、電動搖搖馬(車)、抓娃娃機等機動遊藝場、高爾夫球場及練習場等娛樂設施供消費者娛樂之營業人,應依娛樂稅法第7條規定,於開業前向轄內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倘疏於辦理登記而經查獲,除應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外,並補徵其漏稅額,且按應納稅額處5至10倍之罰鍰,業者請勿輕忽。

稅捐處特別提醒業者,如有變更、停業或歇業等事項,記得也要向轄內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以維自身權益。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該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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