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0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高雄市東區、西區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補發。 

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外,亦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委託轉帳納稅;或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也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超商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限2萬元以下),請於100年12月2日24時前繳納。惟100年12月1日至100年12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12月3日起需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逾期繳納者,自12月1日起算滯納金,每逾2日加徵1%,最高加徵15%。 

另外,特別提醒納稅人,若有以委託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必須於11月30日預留應繳地價稅稅額之足額存款,以備轉帳繳納稅款。 

民眾對於地價稅核課等如尚有疑義,得以電話或至鳳山、岡山、旗山分處洽詢,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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