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瑪都」颱風影響,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務必做好防颱準備並注意切身安全,如受災情形符合以下減免規定者,有關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部分,請於規定期限內就近向該處及所屬鳳山、岡山、旗山二分處申報減免,也可以就近洽區公所辦理。另外營業稅、所得稅及貨物稅部分,請逕向國稅局洽詢(免費洽詢電話:0800-000321)。 

受災民眾可減免的稅目分述如下:

一、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得減半徵收,如已坍塌不堪居住者,停止課徵。並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捐處或分處申請減免。

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並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向當地稅捐處或分處申請減免。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必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者,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之證明文件,向當地稅捐處申請退還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若車輛無法再使用者,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即可申請退稅。

如尚有不暸解的地方,可撥稅捐稽徵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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