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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復查案件中常發現民眾復查理由係未接到稅單,因此呼籲民眾回到家時,發現大門口貼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上面記載送達文書寄存於○○郵局,請務必記得領取,若該文書為稅捐稽徵機關寄發的繳款書,民眾未前往領取,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納,將被加徵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可能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提醒您千萬不要輕忽而使權益受損。

該處說明,部分民眾早出晚歸,家中沒人代收郵件,郵務人員無法將應送達文書交給當事人或家屬簽收,而寄存郵局,並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當事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門首,另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放於當事人之信箱或其他適當處所。但部分民眾誤以為只要不去領取,就表示沒有收到通知,可以免除繳稅的義務。其實不然,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這樣就已完成法定的送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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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常有民眾反映,因工作或實際未居住於戶籍地等種種因素,而未收到稅捐處寄送的繳稅通知,直至收到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文書才知道有稅捐未繳納,還被加徵15%滯納金。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戶籍地址是法定住所,因此稅單投遞原則以戶籍地址為主,如果民眾未居住於戶籍地,可向稅捐機關申請增設通訊地址為意定住所,稅捐機關將會優先以通訊地址寄送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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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對市民生活影響甚鉅,儘管國內疫情逐漸緩和,仍有不少行業持續蕭條。為體諒民眾生活所苦,109年下期使用牌照稅及地價稅,如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者,可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稅賦負擔。

高雄市稅捐處針對延分期申請規定,提出更詳細說明:因疫減薪、減班或其他原因使收入驟減,而無法按期繳納者,於稅單繳納期限內提出申請,最長可延期一年,或是選擇按月分期繳納(至多分三年36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期限內申請,可於該原因消滅後10日內檢具相關之證明及身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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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提供民眾多元繳費服務,民眾於稅捐處暨各分處全功能櫃臺申辦「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項目,可使用信用卡繳納,免攜帶現金,方便又安全,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全功能櫃臺之服務項目-「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依現行規定查調資料每筆收費250元,考量民眾普遍使用信用卡為支付工具,特別提供以信用卡繳費免負擔手續費之便民措施,目前共有33家發卡機構加入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供民眾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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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過世親人的身後事已讓人費神,還需奔走多個行政機關跑流程,是否讓您疲於奔命?為此,高雄市國、地稅機關攜手合作,讓申請被繼承人金融遺產查詢,到國、地稅攏ㄟ通!

高雄市政府表示,為免除民眾往返奔波之苦,市稅處自10月5日起,提供代收「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申請案件」之服務,該處所屬新興、鳳山、仁武、大寮、旗山、岡山及前鎮等7個未與國稅局合署辦公之分處均可受理,有查詢需求的民眾可就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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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了讓民眾享受更便捷的退稅服務品質,該處特別提供「直撥退稅」服務,亦即民眾可約定退稅款自動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因此當有退稅發生時,退稅款就可輕鬆入袋,省時又便利。

該處統計,直撥退稅款未能成功轉帳退稅的原因,以「存款人統一編號錯誤」類型居多,該處特別提醒,民眾申請直撥退稅時,撥入帳號「存款人統一編號」請確實核對正確或詳細正確告知承辦人,以免無法如期入帳,讓直撥退稅的便利性打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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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當民眾收到掛號郵寄的退票支票時,須攜帶存摺簿、印章至往來金融機構臨櫃辦理兌領手續,才能領取退稅款。

該處表示,所開立退稅支票一律有劃線且指定受款人(另金額在2萬元以上者,則另加蓋「禁止背書轉讓」章戳),其兌領注意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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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可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四大超商繳納,即日起稅務案件傳繳通知書代收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且免負擔手續費喔!

稅捐處說明,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不再侷限於現金繳納,民眾亦可使用超商所開放的非現金支付工具(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或電子票證)繳納,均免收手續費,方便又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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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因應民眾支付習慣的改變,為使繳稅更便捷快速,自109年9月21日起,該處於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即楠梓監理所)一樓駐點櫃台,提供臨櫃使用信用卡或手機行動支付繳納地方稅服務。

該處表示,只要刷卡人(需為持卡人本人)所持信用卡為參加「參與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之發卡機構所發行,即可臨櫃使用信用卡繳稅,或利用行動支付應用程式(台灣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綁定信用卡感應繳稅,其刷卡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而定,且刷卡人免負擔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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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身障朋友,您是否曾在洽公時遭遇滂沱大雨,坐在車內看著近在咫尺的愛心服務鈴,卻不知道是否能在渾身濕透前順利坐上輪椅而猶豫不決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避免身障市民因環境、氣候等因素,陷入洽公不便的困境,自109年9月21日起啟用「愛心相Call 服務就Go!」網路愛心鈴服務,讓行動不便的納稅人,免下車便能完成稅務申辦;本項服務初期將於該處鳳山、岡山及旗山等分處試辦,服務項目包括補發繳款書、申辦繳納證明及課稅明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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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自今年9月16日起,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為每筆3萬元,並新增開放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該處說明,我國四大超商全臺服務據點相當多,且提供多樣化全年無休服務,已成為民眾繳納各項稅費優先選擇地方。財政部為使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服務更具便利性,除提高代收稅款限額為每筆3萬元外,不再侷限於現金繳納,並開放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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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於109年9月10日結合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消費者保護室舉辦之消費者權利保護教育訓練活動,向參加者宣導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法令及措施,民眾可同時吸取兩項保護自身權益新知,相當值得。

高市稅處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為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以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而制定的專法,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優先適用該法規定。納保法主要重點包括:(一)保障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二)落實稅捐正當法律程序(三)公平合理課稅(四)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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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已就本處復查決定提起訴願,為何還會受到行政執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偶有民眾於提起訴願後,認為稅捐案件既已在行政救濟中,對於執行機關所寄發的傳繳通知書往往疏於理會,直到執行機關按其應納的全數金額強制扣押其存款、薪資、租金等,始覺事有蹊蹺,趕緊打電話至稅捐處洽詢,才知有稅捐稽徵法第39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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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為提供民眾多元方便的繳費服務及因應行動支付趨勢,自本(109)年8月31日起,民眾至高市稅各分處申辦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可以使用一卡通LINE PAY Money繳納規費。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至該處申請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依現行規定查調資料每筆收費250元,民眾雖可持繳費單至高雄銀行及高雄市所屬農會、超商及郵局繳納,惟至超商及郵局繳納除需支付手續費10元外更需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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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欲利用金融機構存款或郵局存簿儲金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除了利用稅單所附印「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也可至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下載書表或洽該處及所屬分處索取)外,也可透過該處網站線上申辦。

稅捐處又表示,民眾利用該處網站申辦約定轉帳服務(約定帳戶為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不適用),只要納稅義務人與存款人為同一人,於首頁>便民資訊>退稅宅急便>線上申辦>新辦/變更/終止長期約定轉帳代繳(領)申請,填妥相關欄位資料後,並上傳應備證件電子檔,即可完成申辦手續,如有退稅,還可將退稅款直接撥入該約定帳戶內,不用擔心退稅支票沒收到或遺失等情事發生,無須出門,利用網路代替馬路,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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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財政部自107年11月起陸續擴大線上繳稅、行動支付繳稅服務範圍外,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服務也同步升級囉!自今(109)年9月16日起,除代收稅款限額由新臺幣2萬元提高至3萬元外,不再侷限於現金繳納,也可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稅喔!

目前預定開放可供繳稅的「非現金支付工具」有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3類,全台四大便利商店中,除來來(即OK)尚在規劃中外,統一、全家、萊爾富這3家皆有提供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稅服務,其服務內容可洽店內或查詢便利商店官網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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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於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表示其自國外返台時未帶身分證,可否使用MyData平臺下載之國民身分證影像,作為申辦稅務之身分證明?

市稅處表示,國家發展委員會建置的MyData數位服務個人化平臺已於今(109)年7月29日試營運上線,透過該平臺取得之各類證明文件,效力與機關核發之紙本證明相同,民眾可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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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接獲民眾反映,納稅義務人並沒有收到稅單通知繳稅,為何會收到行政執行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書?

該處說明,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送達的方式,並不侷限本人親自簽收,稅單寄送納稅義務人之住居所,不論是納稅義務人本人簽收或由代理人、代表人、同居人、受雇人、大廈管理員簽收轉交,均屬合法送達,依規定即已發生送達效力。稅單於繳納期限30日後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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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為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於108年發起「透明晶質獎」制度,以具有激勵性質的評估方式,邀請台灣透明組織協會正面表列機關優點,初步先以新竹市、臺中市、高雄市政府推薦的機關進行試辦作業,經過激烈的競爭,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脫穎而出,獲選為108年「透明晶質獎」特優機關。

廉政署於109年7月29日假國立臺灣美術館舉辦頒獎典禮,鄭銘謙署長指出希望藉由頒發奬項予特優機關方式,並由獲獎機關首長親身分享參奬經驗與經營理念,給予所有政風機構學習典範,讓廉政以點、線、面方法擴展出去,提升社會廉潔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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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致力於提供大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空間,以廉能透明精神營造友善宜居之環境,實踐行政流程透明化之便民服務,與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合作,於109年7月28日舉辦「『廉潔家.幸福地家』—高雄安心宅廉潔宣導活動地政士座談會」,邀請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及高雄市大高雄地政士公會共襄盛舉,就「行政透明.廉能便民、公私合力.誠信經營」主題進行雙向座談交流,凝聚及深化整體廉潔意識。

李瓊慧處長強調,由於稅捐機關主管稅款徵收業務,因此廉潔作為更應被各界放大檢視。希望透過與地政士直接面對面的交流,進行議題研討,扮演政府與民眾溝通橋樑,建立透明、互信、共助的夥伴關係,達成愛心辦稅之優質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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