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印花稅 (21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承攬工程契約書依規定,應由書立契約之雙方當事人貼足印花稅票,且經銷花後才可交付使用。承攬工程契約或所附之詳細價目表,如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以表明內含稅捐者,可就合約總金額扣除營業稅後計貼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杜印花稅逃漏,自6月1日起,將進行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請相關業者儘速檢視各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以免被處高達15倍之罰鍰。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印花稅屬憑證稅,但課徵範圍僅限「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等憑證。而印花稅繳納方式除自行購買印花稅票逐件貼用外,也可至稅捐機關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繳納或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該處又表示,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印花稅票經貼用註銷後,不得揭下重用,否則,按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該處貼心呼籲民眾注意上述規定,印花稅因稅率低,處罰較重,民眾如自行購買印花稅票逐件貼用時,應注意避免漏貼或揭下重用而受到重罰,以維護自身權益。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06年4月24日起,公私營事業組織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尾數是否不足通用貨幣1元,應依逐件憑證計算之稅額為標準,單張憑證計算出之印花稅額不足1元者,免予繳納。

該處說明,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凡按件實貼稅票者暨經核准彙總繳納者,如應納稅額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之認定,應依逐件憑證計算印花稅額為計算標準。依新規定,採彙總繳納印花稅申報者,其應納稅額係依憑證逐張計算,小數無條件捨去後加總金額填報;單張憑證金額計算出之稅額不足1元者,免予繳納,無須合併計算稅額,惟仍須申報,並妥為保存憑證,以供備查。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房屋租賃契約書依印花稅法規定非印花稅課徵範圍,所以書立該契約書時免貼用印花,惟出租人如收到承租人以現金支付之房租,並在其房屋租賃契約書附件「房租收付款明細欄」載明收款金額並簽章者,則該契約書已具銀錢收據性質,出租人應於每次收款時,按收款金額千分之四貼繳印花稅。

高雄市稅捐處提醒,房屋出租人持有房屋租賃契約書如具銀錢收據性質而未貼繳印花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本稅外,並會被處以漏貼繳印花稅額5-15倍之罰鍰,請出租人務必依法貼用印花。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打該處服務電話,有專人為您解答服務。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繼承人間訂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之標的如包含不動產,且須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關於分割不動產部分,屬印花稅之課稅標的,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該處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法規定,須貼用印花稅之不動產分割契據,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不動產為課稅標的,如遺產分割協議書所立內容包括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築物,該部分非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其價值免予繳納印花稅。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而繼承產權拋棄書僅由拋棄產權人一方書立,並未載明承受之對方,只是拋棄產權人單方聲明而已,因此,不屬於典賣讓售及分割財產契據範圍,不須貼用印花稅票。

該處又表示, 如繼承人係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並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就該協議書有關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範圍,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政府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核屬我國境內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為印花稅的課徵範圍,其中第5款更明確說明,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的契據,均應繳納印花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法院作成之調解筆錄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同係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應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據,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核屬代替典權、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使用,依法應貼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保險經紀人受託轉交保險費之文件,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位王先生電話詢問,購置房屋一間,因貸款問題而無法移轉,所書立之不動產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所繳納之印花稅可否申請退還。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為印花稅的課徵範圍,其中第5款更明確說明,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的契據,均應繳納印花稅。

該處提醒民眾,抛棄繼承權與贈與性質不同,且該項抛棄書僅由抛棄產權人一方書立,並未載明承受之對方,屬於抛棄產權人為個人聲明而已,自不屬於典權讓受及分割財產契據範圍,應免貼用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邇來有民眾電話詢問,應如何訂立契約,應注意那些事項,便可節省印花稅負擔?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舉凡書立銀錢收據、訂立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等,都必須貼用印花稅票。但也有例外情形,民眾只要稍加留意稅法規定,便可節省不少稅負。如民眾在收取價金,書立銀錢收據時,可要求對方用票據支付,並於收據上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那這張收據就可以不用貼用印花稅票。另訂立承攬契約時,應注意是否同一憑證具有兩種以上性質,如果稅率相同,僅按一種稅率貼用印花稅票;稅率不同時,則必須按較高之稅率貼印花稅票,因此,如能按其性質分別訂約,便可減輕稅負。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印花稅有許多節稅撇步,舉例說明如下,歡迎民眾多多運用,以節省稅負:
一、以票據支付價金(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並於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該收據就可免貼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承攬工程契約書依規定,應由書立契約之雙方當事人貼足印花稅票且經銷花後才可交付使用。承攬工程契約或所附之詳細價目表,如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以表明內含稅捐者,可就合約總金額扣除營業稅後計貼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參與營建工程投標經得標後,押標金轉列為保證金及領回押標金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投標人繳納之押標金如於決標後逕由招標人轉列為保證金,不另立保證金收據,也不在原本押標金收據上註明轉列保證金之字樣者,不需要另行加貼印花稅票。相反的,如有另外開立保證金收據或在原先押標金收據上註明轉列保證金字樣,已經等同於另外書立一個應稅憑證,應依照規定按每件金額千分之4另貼用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保險經紀人將保險費轉付保險業之文件名稱由「委託代繳保費證明」修正為「代收轉付保險費收據憑證」,因其修正前後該憑證之性質並未改變,係表彰保險經紀人受託轉交保險費之文件,核屬印花稅條例第6條第4款規定之核對數目所用之帳單,且保險公司已就收取保險費開立收據與要保人,由保險公司依法繳交印花稅,故免納印花稅。

該處表示,公私營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所書立應稅憑證甚多,倘若不便逐件貼花、銷花者,可至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彙總繳納,經核准後以每2個月為1期,於單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後,連同印花稅總繳申報書向捐稽徵機關申報。另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作業系統(網址http︰//kctax.gov.tw),於單月的1日至17日申報期間,24小時皆可上網辦理彙總申報,並自行列印申報書及繳款書繳納完稅,如未逾規定申報期限而需更正申報資料者,可透過網際網路及時更正,免除申報往返時間,便利又快速。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接獲民眾檢舉某立案補習班,於開立學費收據時未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除令其補繳印花稅外,並已按其漏貼稅額處以5至15倍的罰鍰。

該處說明,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的課徵範圍,坊間各類才藝補習班、職訓班、安親班等,因收取費用所開立的各項憑證、收據就是銀錢收據。除了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可依規定免納印花稅外,其他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者,雖經各該管機關立案,因未具公私立學校性質,依法應在交付收據時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執行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時,查獲多起承攬契約未依規定完成銷花(註銷印花稅票),並已處以5至10倍的罰鍰。

該處說明,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的課徵範圍,納稅義務人除應貼足印花稅票外,並應依法銷花,才算完成印花稅繳納手續。所謂銷花係指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也可以用墨水筆、鋼筆或原子筆等簽名、劃押代替圖章。若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弄不清楚哪些收據應貼印花,以致在不須貼花的收據上貼花,而冤枉多繳印花稅,或者未於收據貼花而擔心受罰,該處特為民眾說分明,並提供合法的節稅撇歩。

該處說明,一般收據依性質可區分為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收據及不具營業發票性質的收據。所謂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收據是指小規模營業人所開立的收據,這類收據依法可以免貼印花;若非小規模營業人開立的收據,例如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等業者所開立之收據,或者民眾收取租金、押金所開立的收據,即不具有營業發票性質,原則上應貼用印花稅票。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