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重新規定地價適度合理提高地價稅(即持有成本)將有助於促進土地有效利用,並增進土地持有賦稅公平,由於地價稅為地方稅,增加之地價稅收入有助於充裕地方政府興辦地方建設,促進地利共享,依規定每三年一次重新公告地價,公告地價的調整反映不動產市場現況及發展動態,並為地價稅課徵的依據。
該處進一步說明,以高雄市近年重大公共建設為例,高雄捷運南岡山站通車、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旗山百年鼓山公園整建改造、亞洲新灣區-圖書總館、世貿展覽館、輕軌海岸線及興建中的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等,在公共建設帶動下,為市民帶來更多、更好的建設及服務,讓高雄市政的發展蒸蒸日上。今(105)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本市地價平均調幅為32.52%,地價稅將按調整後公告地價課稅,對持有自用住宅用地及一般用地非適用累進稅率者(占全市98%)影響有限。